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21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洪立主持召开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松亮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传达了廖强书记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洪立作动员讲话,张松亮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全体同志,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洪立指出,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要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用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洪立强调,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县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张松亮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二要密切配合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巡察要求;三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30天。巡察期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20日)设有专门值班电话:1807538234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大门外侧设置意见箱,开通“码上巡察”举报平台。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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